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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根本制度的内在逻辑
作者姓名:李雅兴  姚功武
作者单位:湘潭大学,湖南 湘潭 411105;湘潭大学,湖南 湘潭 411105
基金项目: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名师工作室建设项目(项目编号:20GG043);湘潭大学“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项目(项目文号:湘大党发[2019]4号)。
摘    要: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这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再次重申这一重要论断,表明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规律尤其是意识形态工作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制度有其内在的历史、理论、现实和未来逻辑。从历史逻辑上看,马克思主义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是中国人民的正确选择;从理论逻辑上看,马克思主义是颠扑不破的真理,是科学的理论;从现实逻辑上看,马克思主义是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沿着正确方向发展的必然要求;从未来逻辑上看,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21世纪世界马克思主义的主体。

关 键 词:马克思主义  意识形态  指导地位  根本制度  内在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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