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腐败与“洗钱”从来就是密不可分的。腐败需要“洗钱”、庇护“洗钱”。“洗钱”掩盖腐败,助长腐败。两者相互“滋养”,共生共荣。不消灭腐败,洗钱业的“原材料”就会源源不绝;反过来,不彻底阻塞洗钱通道,腐败分子便会愈益猖獗。因此——“洗钱”一词一直与黑社会联系在一起。作为一种犯罪,是指隐瞒或掩饰犯罪收益,并将该收益伪装起来使之看起来合法的一种活动和过程。近年来,在我国一种新的洗钱活动日益频繁,即公职人员的“洗钱”,这是洗钱的一个新特点,更是腐败的一个新特点。以研究隐形经济著称的经济学家黄苇町称其为“有中国特色”的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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