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赣州从2004年9月率先开展新农村建设以来,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五新一好"(建设新村镇、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农民、组建新经济组织、塑造新风貌、创建好班子)为总抓手,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干部服务、社会参与"的原则,在实践中切实尊重和突出农民的主体地位,围绕着如何提高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行了有效实践,彰显了农民新农村建设主人翁的地位,使新农村建设从"要我建"变为"我要建",农村面貌得到了明显改变,党群、干群关系也得到了密切和加强.赣州的做法和经验被理论界和实践界称为"赣州模式",其中最重要的一条经验,是赣州在新农村建设中始终注重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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