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根据2006年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对我市实施《天津市法律援助若干规定》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中,市人大代表听取了市司法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司法局关于实施法律援助条例、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情况的汇报,塘沽区司法局作了书面发言。市人大代表还实地视察了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律援助中心和1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通过调研,对于我市实施《天津市法律援助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情况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代表们认为,《若干规定》颁布施行以来,在市和区县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与支持下,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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