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不当得利 败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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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冯强.诉不当得利 败诉[J].江淮法治,2010(16):3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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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冯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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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0年2月15日下午4时许.绩溪县某公交公司一辆公交车停车时与盛某某、张某某的轿车发生碰撞。经交警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公交公司负全部责任,盛桌某、张某某无责任。经商定该公司预付给盛某某、张某某车辆修理费2000元,多退少补。该公司保险人经估损后认为盛某某、张某某车辆损坏修复需8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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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不当得利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公交公司 败诉 车辆损坏 2010年 交警部门 全部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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