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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域外掠影
摘    要:独立的“精神诉求”英美法系国家与大陆法系国家在强化公民精神权益保护、扩大精神损害赔偿范围方面都是共同的。比较而言.前者显然比后者走得更远。在美国,法院最初并不承认精神损害,只是把它看作是身体伤害的附属物,也不提供独立的法律保护。逐渐地,故意的极端侮辱行为所造成的精神损害可作为独立的诉因。

关 键 词: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精神损害赔偿范围  大陆法系国家  英美法系国家  精神诉求  权益保护  公民精神  身体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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