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倡打笔墨官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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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萧蔚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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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谢云先生为本刊读者写了一篇很好的文章,题目叫《笔墨官司》,刊登在本期“同舟视点“上。文章立论明确精当,等于为“笔墨官司“的含义作了涵盖古今的界定:文化、学术、思想、理论问题的讨论、辩论、争论以至斗争,只能采取百家争鸣的方式。“鸣“就是动嘴不动手,即只用语言文字做武器,而不靠拳头棍棒来帮忙。……而所谓“争“,不论是论争、竞争或斗争,就是双方都应该遵守共同的规则,彼此权利和义务平等,自己说话,也让别人说话。谁胜谁负,只能取决于真理掌握在谁手里,以及是否善于说理。看来谢云先生是赞成打笔墨官司的。他借用茨威格的名言提倡“思想家之间的分歧只应该用思想的工具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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