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证据展示制度的立法模式构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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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沛青.我国刑事证据展示制度的立法模式构想[J].法制与社会,2010(29):3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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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沛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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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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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刑事证据开示制度的内容应包括证据开示的责任、范围、程序和违反开示义务的制裁等问题。从开示的责任看,在公诉方负有主要的、全面的开示责任的前提下,被告双向开示;从开示的范围看,实行公诉方与辩护方的不对等开示;从开示的程序看,双方相互制约,并接受法院的司法审查,同时确立对违反开示义务的行为进行制裁和法律救济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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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证据开示 诉讼模式 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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