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执行,生效文书不再是“法律白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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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燕霞.规范执行,生效文书不再是“法律白条”[J].法治与社会,2010(2):3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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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燕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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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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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是法制国家,依法治国是基本国策。不过,“徒法不是以自行”,有法可依之后,还需要严格地执行,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将法律文书上的权利变为现实的过程,是构建现代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保障,因为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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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文书 白条 生效 社会信用体系 法制国家 基本国策 有法可依 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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