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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级伤残职工应否缴纳养老保险费?
摘 要:
《湖北省城镇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原合同制工人,从被批准招收为合同制工作至参保前的时间,单位和个人按历年规定费率补缴。对于招收为合同制工人前在本单位从事过临时工的,在补缴资金到位后,当地实行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后从事临时工的时间,按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并视同缴费年限;
关 键 词:
基本养老保险费
合同制工人
用人单位
视同缴费年限
资金到位
社会统筹
连续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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