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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贫困是一项核心人权——以广西和甘肃为例
引用本文:李云龙.消除贫困是一项核心人权——以广西和甘肃为例[J].人权,2009(6):12-14.
作者姓名:李云龙
作者单位: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
摘    要:贫困一般是指物质生活困难,即一个人或一个家庭的生活水平达不到一种社会可接受的最低标准。他们缺乏某些必要的生活资料和服务,生活处于困难境地。贫困的生活状态剥夺了人应有的价值,使人们无法满足人类基本需要。贫穷是对最基本人权的一种剥夺,是对人类尊严的侮辱。

关 键 词:消除贫困  基本人权  甘肃  广西  生活困难  人类尊严  最低标准  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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