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贫困是一项核心人权——以广西和甘肃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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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云龙.消除贫困是一项核心人权——以广西和甘肃为例[J].人权,2009(6):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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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云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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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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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贫困一般是指物质生活困难,即一个人或一个家庭的生活水平达不到一种社会可接受的最低标准。他们缺乏某些必要的生活资料和服务,生活处于困难境地。贫困的生活状态剥夺了人应有的价值,使人们无法满足人类基本需要。贫穷是对最基本人权的一种剥夺,是对人类尊严的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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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消除贫困 基本人权 甘肃 广西 生活困难 人类尊严 最低标准 生活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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