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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ISSN号
试论我国行政主体的重新界定
作者姓名:
王晓丹
作者单位:
南京大学法学院 硕士研究生210093
摘 要:
一、国外行政主体理论的有关规定 行政主体作为一个法律概念,其意义在于明确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权力的承担者。HarmutMaurer认为:行政主体概念的关键在于权利能力(即法律能力)。要使行政接受法律的调整和约束,不仅需要为行政设定权利义务,而且需要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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