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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人体器官正式入罪
引用本文:
张乐颖.买卖人体器官正式入罪[J].四川党的建设(城市版),2010(11).
作者姓名:
张乐颖
摘 要:
我国每年有100万人进行腹膜透析或血液透析,需要肾脏移植;每年有30万终末期肝病患者需要肝脏移植,而这其中仅有大约1%的患者能够获得器官移植的机会."供体"的短缺导致非法买卖人体器官行为的存在.非法买卖人体器官行为入罪,有利于防止人体器官非法交易活动,保障我国器官移植技术的健康发展和理性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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