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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警队长”绑票案——榆林市“2002·06·22”王应才团伙绑架杀人案
引用本文:常银山.“刑警队长”绑票案——榆林市“2002·06·22”王应才团伙绑架杀人案[J].中国刑事警察,2002(6).
作者姓名:常银山
作者单位:中共陕西省榆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摘    要:2002年9月12日,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绑架索财杀人案,罪犯王应才、张飞、马治国被判处死刑,这就是“2002·06·22”一起由原清涧县公安局刑警队长伙同他人绑架索财杀人案。 2002年的6月22日22时,陕西省榆林市公安局局长杨勇办公室的电话骤响。杨局长接起电话,对方报称:21时16分,榆林市第一医院(驻绥德)副院长李廷向的大儿子李卫国接到父亲的电话,父亲用微弱的声说自己遇到麻烦,让他于23日20时带上200万元速到延安。未等回音便挂断了电话。两分钟后又来电话,要求此事不得告诉他人。李廷向当天上午驾一辆陕K00080灰色微型轿车先去榆林后去靖边办事未归。杨局长马上电话命令“百日破案”会战督查组驻靖边县公安局的市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全国破案能手吕新春全力以赴投入侦查,尽快破案,解救人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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