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1年3月19日,福建省三明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根据受害人付某的举报线索,立案侦办了一起由台湾籍犯罪嫌疑人操纵的典型的靠非法传销手段大肆骗敛钱财的特大非法经营案件,经过10个月的调查取证,初步查明这个犯罪集团以台湾华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郑永森及其妻子李珮瑜为头目,自1996年以来,先后设立3家贸易公司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他们以长沙、上海为总部,推行实施所谓“全球得利”计划,采取会员制网络传销形式,在全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75个大中城市建立办事处、服务站等传销网点,形成“产、供、销”一条龙,大肆非法传销产品,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大批群众进行非法传销活动。涉案金额高达6亿多元,涉及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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