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不是“经济污水处理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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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耿银平.新农村不是“经济污水处理厂”[J].同舟共进,20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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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耿银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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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据《新京报》报道,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的百姓明知用污水灌溉会危害农作物生长,却又不得不明知不可而为之,因为政府收取了排污企业的大笔费用,并动用执法力量为排污者保驾护航,百姓别无他法。村民说:“县里的领导知道,如果把污水排进黄河,国家会治他们的罪,所以不敢往黄河里排。”很显然,那里有个“一投就是几个亿”、能够安排就业人员1000多人、创造可观产值的企业,在当地行政长官眼中,就是财神爷。为了政治前程和地方税收,政府不得不默许这一“污染现状”。明目张胆地将污水排进黄河,会受到批评和处罚,而污水无法排放又会影响企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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