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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南省调整株洲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
作者单位:国务院
摘    要:湖南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调整株洲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的请示》(湘政1997]11号)和有关补充报告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株洲县的群丰镇和马家河乡划入株洲市市区。二、同意撤销株洲市的东区、南区、北区、郊区,调整设立株洲市荷塘区、芦淞区、石峰区、天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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