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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护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事项利害关系人的诉权
作者姓名:廖明松
作者单位:四川迪泰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
摘    要:2008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以法释[2008]17号文,正式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内容有争议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受理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并于发布之日起施行。该《批复》的施行,对于在司法实践中长期存有争议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的内容能否提起诉讼.

关 键 词:强制执行效力  利害关系人  公证事项  最高人民法院  诉权  护具  公证债权文书  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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