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治政府新要求 |
| |
作者单位: | ;1.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 |
| |
摘 要: | 法治政府的主张,是一个逐步发展成熟的过程。我们经历了依法办事、行政管理法制化、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四个发展阶段。法治政府的本质属性,是法律与政府的关系,即政府由法律统治并依法行政的政府形态。法治政府的特征是:权力法定;监督法定;行为法定;程序法定和责任法定。十八大后,我国法治政府建设面临着新的形势,即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新目标,三位一体建设,注重法治实践。
|
关 键 词: | 法治 政府 建设 |
On New Requirement of Government by Law |
| |
Abstract: | |
| |
Keywords: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