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应对中的政府间权责分配与法律责任承担——“11·22”青岛中石化大爆炸事故引发的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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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中国政法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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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公共应急管理中,上下级政府间权责重心的确定应当以应急响应的及时性、应对主体的能力、应急资源的配置、突发事件的信息链等作为考量标准,相关法律责任的承担也应与其权责相对应。当突发事件需要扩大响应时,必须满足事件超出法定主体应对能力的条件,并按照法定程序启动。对于2013年11月22日发生在青岛的中石化输油管道特大爆炸事故,国务院追究了石化企业、黄岛区和青岛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的法律责任,但其结论应当以上述标准加以检视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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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11·22”青岛中石化大爆炸 突发事件应对 权责划分 责任分配 |
Allocation of Power,Accountability and Legal Liability Among Governments in Emergency Response—— Discussion on ‘11·22' Explosion of Sinopec in Qingda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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