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适用《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和《人体重伤鉴定标准》部分条文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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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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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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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司)发 [1990]6号《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和司发( 1990) 070号《人体重伤鉴定标准》颁布执行已有十余载,为准确处理案件提供了科学依据和统一标准。广大法医学工作者在人身伤害司法鉴定中,运用临床医学理论和技术对人体损伤作出临床诊断,参照《标准》对损伤程度作出司法鉴定结论,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在执行《标准》过程中,由于对部分条文理解、执行不统一以及《标准》本身存在的某些不足,致使在司法鉴定中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现在是修改完善《标准》的时候了。在未正式修改之前,提出适用《标准》部分条文的思考,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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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 法医鉴定学 |
文章编号: | 1004-5619(2001)01-0038-04 |
修稿时间: | 2000-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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