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马拉农具站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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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总路线总任务的照耀下,为了改进农业耕作技术,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增产粮棉,示范群众,拟定一九五四年在各专试办马拉农具站十处,有计划、有步骤地采用成套马拉农具,根据农民自愿,给互助组、合作社代耕土地,或在农具站技术指导下租赁给互助给、合作社使用,以便巩固与促进互助合作运动之发展,和逐步引导农业过渡到集体化和耕作机械化的方向去,兹决定太原市郊区、忻县专区、雁北专区、临汾专区各建站一处,长治专区、榆次专区、运城专区各建站两处。现将有关建站的各项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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