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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作者单位:民政部
摘    要:湖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1995年11月23日《关于长沙县搬迁县址的请示》和补充报告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将长沙县人民政府驻地由长沙市区迁至该县的星沙镇,迁移所需经费自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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