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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律师制度的改革
作者姓名:刘汉全  彭旺明
作者单位:武汉市青山律师事务所,武汉市青山律师事务所
摘    要:众所周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既不同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尚未奠定的过渡时期,又不同于已经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阶段,而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社会形态。与这一经济基础相适应的我国律师制度也不应是单一的。因此,对现阶段我国律师体制必须进行相应的改革。我们认为,实行“多种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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