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我国环境法的理论与实践受到环境保护权利话语的强大影响,分别形成了环境权理论和环境维权解释框架。尽管目前对环境权理论已经有所反思,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摆脱权利话语的支配。对当前环境群体性事件的深入分析表明,公众基于环境权利意识觉醒而通过群体性事件维权只是权利话语的理论想象而不符合中国现实;而基于环境维权框架提出的法律对策也面临着诸多困境,阻碍了现实问题的解决。因此,应在肯定环境保护权利话语历史贡献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必要的反思,并在环境法理念、功能和制度层面上予以适度调整。环境法学者应在破除权利话语迷思的基础上,对理论的边界与实践的发展保持自我反省和高度敏感,方能实现环境法的转型与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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