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进一步做好我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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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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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决定.2010年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全国人口普查,保障人口普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2010年6月1日,国务院颁布了《全国人口普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推进全省第六次人口普查各项工作依法展开,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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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统计 人口普查△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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