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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的违宪审查条款--兼评《立法法》第90打与相关法律的衔接
作者姓名:涂怀艳
作者单位:浙江大学法学院,浙江杭州310028
摘    要:本文运用类比分析法对我国违宪审查条款进行解析并出结论:“不适当”是“抵触”的上位概念;“决定命令”隐含抽象和具体双重涵义。针对结论之外凸显的实体与程序规定的疏忽进行了反思。实体规定上,作者反思了法律违宪和《宪法》第104条的缺陷;程序规定上,作者认为,《立法法》虽纠正了《全国人大组织法》的违宪之处但又遗留了新问题。作者建议,一方面对现行法律违宪审查应探索新的方式,另一方面适当地修正《立法法》有关规定。

关 键 词:违宪审查条款  “不适当“  “决定命令“  《立法法》  “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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