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收费——政府管制还是行业自律 |
| |
引用本文: | 季卫东.律师收费——政府管制还是行业自律[J].法治研究,2006(7):22-23. |
| |
作者姓名: | 季卫东 |
| |
作者单位: | 日本神户大学法学院 |
| |
摘 要: | 大家都知道,美国盛产律师,因此,也就难免出了许多关于律师的笑话——多半是针砭辩护人强词夺理以及向客户巧取豪夺服务报酬的劣迹。例如在纽约州,流行这样的讽喻小品:一个律师去世后,腾云驾雾来到天堂门前。报到处的职员问了他的姓名后又问阳间寿命,回答是花甲60。职员脸色一变,喝道:“撒谎!根据这个姓名下的历年活动时间的记录,合计101岁。说假话,要被罚,你必须立即下地狱去。”这里嘲弄的是,在律师楼最常见的计时收费制下,有太多的虚报和重复计算。尽管如此,收费标准还是一直属于行业自律的范畴,基本上取决于法律服务的市场供求关系。
|
关 键 词: | 律师收费 行业自律 政府管制 市场供求关系 法律服务 活动时间 重复计算 收费标准 辩护人 纽约州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