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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法”与“恶法”之思辨
作者姓名:欧阳梦春  杨启敬
作者单位:1.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法律系副教授、法律硕士
2. 中央湖南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副主任、副教授,湖南长沙,410006
摘    要:西方社会自然法学派与分析法学派围绕法的道德性及"恶法"是不是法的问题有过激烈的讨论.自然法学派坚持"良法"观,提出"恶法非法",而分析法学派坚持"恶法"观,提出"恶法亦法",这与它们所处历史和文化的具体环境有关.社会主义国家在法律制定过程中,要体现自然法的理性,尽量使法的制定达到"良法"的层面,当前,在执法与守法的过程中,则应遵循分析法学派的理论,按"恶法亦法"的观点,不管是"良法"、"恶法"都要一律遵从,以树立法律权威.

关 键 词:"  良法"  、"  恶法非法"  、"  恶法"  、"  恶法亦法"  、社会主义法治、法律权威.
文章编号:1004-3160(2004)01-00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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