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保护补偿:基于文本分析的法律概念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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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彭丽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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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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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湖南师范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2015年度资助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2AFX014),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项目(13YBA269)阶段件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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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生态(保护)补偿概念在政策与法律法规文本中存在不同表达。生态保护补偿与生态补偿措施等不同的语词表达在内涵上存在明显区别。生态保护补偿属于利益补偿的法律制度范畴,其立法旨在实现生态保护利益的社会性平衡,保障生态保护地区的发展权。可以将生态保护补偿界定为: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生态保护地区的合理发展,国家对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做出贡献或因此而使其发展利益受到限制的地区予以直接补偿,或者指导有关地方政府之间通过协商或者按照市场规则进行补偿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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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生态保护补偿 发展权 法律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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