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民间法在法律接受中的作用
引用本文:高中意.论民间法在法律接受中的作用[J].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6(6):42-51.
作者姓名:高中意
作者单位:中南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中南大学研究生自主探索创新项目《民间法在社会治理法治化中的作用机制研究》(2016zzts176)
摘    要:民间法与法律接受都具有的主体间性使得二者具有相契性,并因此民间法在法律接受中的作用得以发生。民间法在法律接受中具有三种主要的、独特的作用,即作为社会主体进行价值衡量的尺度;整合法治资源;培育自身生长点。这些作用的发挥不仅可以在法律接受中勾连整合民间法与国家法,还可以实现国家、社会和公民的良性互动。同时,这些作用被社会主体的法律接受行为串联成为一条"作用链",共同促成"良法善治"的法治愿景的实现。

关 键 词:民间法  法律接受  国家法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