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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教学中法教义学研究方法的本土化贯彻
作者姓名:曹险峰  张龙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重点课题、吉林大学重点项目,吉林大学2013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吉林大学2015年研究生专业学位课程一般项目
摘    要:法学教学应当以本土化研究为视角,发掘中国式问题的中国根源,做到中国式问题中国式解决。当下中国法治建设面临法律缺乏自主性、法律适用妥协性和法律适用程序失灵等问题,法教义学研究方法注重法律的解释与适用,能够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应当在法学教学中予以本土化贯彻。其本土化贯彻主要体现为尊重现行实在法,维护法律自主性;注重特定时代背景的考察;侧重法律的解释与适用;兼顾程序与实体的同时侧重程序保障。

关 键 词:法学教学  法教义学  本土化  教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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