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女性犯罪团伙若干问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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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潘国和 刘灿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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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法律专科学校,上海司法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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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马克思曾说过:“每个了解一点历史的人也都知道,没有妇女的酵素就不可能有伟大的社会变革。社会的进步可以用女性(丑的也包括在内)的社会地位来精确地衡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新中国诞生后,在中国共产党和政府的关怀下,我国妇女逐渐摆脱了家庭的束缚,走向社会,掌握自己的命运,起着半边天的作用。但是,任何事物的发展都具有两重性,真善美与假恶丑总是相互依赖而存在。随着广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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