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事业组织的法律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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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何峥嵘. 论事业组织的法律地位[J]. 广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9, 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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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何峥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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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警察学院,广西南宁530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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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社会组织都具有一定的功能和职能目标,这决定其应受到某些特别的法律规制,因而成为某些特别法律关系的主体。以公私法划分作为分析工具,事业组织因其公益价值目标应归属于非营利组织,又因其公共服务的社会功能归属于公共组织的范畴,应当受到公法主要是行政法的规制,事业组织因而获得相应的行政法主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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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事业组织 法律地位 |
On the Legal Status of Institution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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