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盘点
摘    要:<正>最高法发布的《关于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于2月4日施行。《民诉法司法解释》规定,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也可以作为民事案件的证据。新车购置税参考市场销售价收取国家税务局公布的《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自2月1日起施行。在以前的车购税征收规定中,最低计税价格主要是根据机动车生产企业提供的车辆价格信息核定的。新办法增加了以经销商提供的

关 键 词:计税价格  聊天记录  国家税务局  市场销售价  民诉法  电子签名  民事案件  车购税  电子数据交换  电子介质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