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法典》“亲属”法律制度研究 |
| |
作者姓名: | 张学军 |
| |
作者单位: |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
| |
摘 要: | 在亲属的种类上,"配偶"被单列为"亲属"具有科学性;只有得到生父的认领才能成为生父的非婚生子女;拟制父母子女关系应分为养父母与养子女、生母之夫与异质人工授精子女、法律上之父与无生物血缘关系的子女三类;"姻亲"应分为血亲之配偶、配偶之血亲、血亲之配偶之血亲三类。在亲属的范围上,《中国民法典》第1045条第1款并未抽象地确定一定范围是科学的。《中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一般规定"章应规定:血亲和姻亲分为直系、旁系亲;借鉴"民法计算法"计算血亲、姻亲的亲等。
|
关 键 词: | 配偶 血亲 姻亲 亲系 “民法计算法”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