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长期以来,我国社区矫正工作重监督管理、轻教育矫正的思想观念根深蒂固,造成刑罚执行与损害修复二元割裂,社区矫正实施效果不理想。整合恢复性司法、被害人保护、教育矫治、双面预防等前沿学说形成的社区矫正损害修复理论,将损害修复理念引入社区矫正教育矫治领域,融入对犯罪人人格的矫正修复、被害人(社区)权益的补偿修复、社会规范的效力修复,以及社会关系和秩序的整体修复之中,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复合型的损害修复体系。在此基础上,创建损害修复型教育矫治模式,丰富教育矫治的内容、拓展教育矫治的方法、提升教育矫治的质量,促进社区服刑人员有效融入、顺利复归社会,恢复和谐的社会关系与安全的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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