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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泛刑罚化到社会化——以公安派出所执法工作为例
作者姓名:李亮
作者单位:浙江警察学院
摘    要:公安派出所的执法发生在法律系统与社会系统的交接地带,处于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互动的最前线,这里聚集了大量的社会治理难点和痛点,是观察、理解和反思社会治理泛刑罚化的最主要场域。犯罪对象的扩大化、兜底条款突破罪刑法定、一审刑事案件的增加和罪犯的增加等只是社会治理泛刑罚化的表象。社会治理泛刑罚化的本质在于,变迁中的刑罚不断展现出来的功能客观上让国家权力更多地侵入公民私权领域。通过社会治理的社会化不仅可以更好地从相对面理解社会治理泛刑罚化这个模糊的概念,更重要的在于观察和思考基于公安派出所执法工作的社会治理社会化和法治化取向,进而从手续到程序、证据到证明以及权力监督到权利救济等角度来消解公安派出所执法工作场域中的社会治理泛刑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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