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满意答复要敢于说“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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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锦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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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新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环资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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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据报道,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永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朝月于2006年3月在全国人代会上提出的关于解决“三林”问题的建议,被大会列为第2186号建议,交由国家林业局办理。由于谢朝月对建议办理情况和答复意见不满意,国家林业局计划与资金管理司一位副处长对谢朝月进行了电话回访,双方进行了近半小时的通话。这位副处长在通话结束时表示,一定要将谢朝月代表的意见向国家林业局领导报告,将办理工作做好。对国家林业局所采取的回访态度无疑应当肯定。但笔者更为谢朝月代表能够忠实代表选民、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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