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涉外民事案件诉讼文书的送达 |
| |
作者姓名: | 鄂晓 |
| |
摘 要: | <正> 涉外诉讼文书的送达是国际民事诉讼程序中一个基本的主要的问题。我国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会遇到两种情况:一种是被送达人在我国境内,这时问题比较容易解决,无论其为中国人还是外国人,都只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以下简称《民诉法》)第七章第二节所规定的一般送达程序即可。另一种情况是被送达人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这时无论其为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则必须适用《民诉法》第196条规定的特别程序方式送达。但这些特别程序仅仅是笼统的原则性的一些规定,在适用上也都是有条件和有限制的。我们结合有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