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律师徐建国想在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购买摩托车,因在政府网站未查阅到相关资料,便用特快专递向黄州区交通局申请告知该局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摩托车养路费的征收标准和办理程序等政府信息,但两个月中一直没有得到答复,便起诉黄州区交通局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近日,黄州区法院一审宣判徐建国胜诉,该案因此成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之后公民胜诉的第一案。案件宣判后短短两天之内,湖北省、市两级政府都非常迅速地对败诉作出了回应,没有回避遮掩,而是公开坦承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并力图把此案作为活教材,惩前毖后,举一反三,真正体现了政府面对败诉的开明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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