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坚持监督信息公开原则
作者姓名:侯向学  汤武
摘    要:《监督法》第7条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权的情况,向社会公开。”这是我国法律首次明确规定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公开原则,也是各级人大常委会面对的崭新课题。

关 键 词:《监督法》  监督权  监督信息公开原则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