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吉政办发2012]13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吉林省农村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二○一二年一月二十九日吉林省农村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时期,也是我省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统筹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关键阶段。为有效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根据《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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