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临时救济已成为民商事纠纷解决中的重要机制。随着民商事纠纷的日趋繁复,该机制的架构亦趋复杂,其中,第三人的地位和作用愈发凸显和关键。在临时救济的适用中,第三人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临时救济裁定的作出阶段与临时救济裁定的执行过程之中。具体来说,第三人可成为临时救济裁定中的义务承担者;在临时救济裁定的执行中,第三人在一定条件下可成为法院临时救济裁定的执行对象和执行义务的负担者,以及可予借助的重要协助力量和参与实施者。无论如何,第三人在临时救济机制中扮演的仅仅是必不可少的辅助性角色,且其对临时救济所负担之义务的违反可引致法律上的诸种责任。对第三人权利的保障是临时救济机制合理架构的题中之义,我国法律就此提供的异议救济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和损害赔偿程序等都是实现该保障的重要措施。架构临时救济机制是一项系统性工程,第三人是该系统工程中的关键性支点。我国法律应从宏观视角恰当地定位第三人在促进临时救济适用中的地位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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