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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官信箱
摘    要:法律服务热线:( 0371) 5991155转 22227或 22767主持人 杨奉逍 用铁丝当电线致人触电身亡,如何定性? 编辑同志:   某果园承包人赵某为了用电不交电费,私自在本村 380伏输电线路上接电用于自家照明用,由于他自己栽的木质线杆日久老化, 2000年 6月 23日晚 7时许突然折断。赵某发现私接的电线断了,于是带上接线工具,用铁丝作电线将电接通,却没有竖起线杆以避免过路人触电,致使裸线横在连接本村和小煤矿的小土路地上。正当赵某用铁丝当电线接线时,本村一村民路过此地,提醒赵某:“你这样弄线是不行的,很容易出事。”赵某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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