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章程的框架体系、治理结构、制度要素与生成机制——基于十所高校章程的文本比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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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肖金明 张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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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济南,25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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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大学章程通常应当包含序言、总则、学校功能与教育形式、办学活动、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教职员工、学生和校友、经费资产与财务管理、举办者与学校的关系以及学校的权利义务、外部关系、学校标志,以及附则等内容,由此形成大学章程的框架体系。大学章程确立大学的治理结构,包括纵向和横向两个方面,涉及学校党委(党委会、纪委)、学校行政(校长)、学术机构(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等)、教授/教职员工(教授会议、教职工代表大会)和群团组织之间的关系,以及学校与教学科研单位的“校一院(系)”两级或“校一学部一院(系)三级关系。与大学治理基本格局相匹配,大学内部的治理制度主要包括:大学法人制度、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教授治学制度、民主管理制度、学院管理制度、教师管理制度、学生管理制度,等等。大学制定章程并依章治校是当前大学管理制度改革的重大课题,明确大学立章体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现阶段大学章程理想的生成机制可以设想为:学校专门成立章程起草委员会,形成学校章程草案,面向师生员工公布草案征集意见,党委会或者党政联席会议、校长办公会等对章程进行审议和审定,校长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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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大学章程 框架体系 治理结构 大学制度 章程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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