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以有限理性和自由裁量权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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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伟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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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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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0年10月28日,我国通过了《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并于2011年4月1日起开始施行。这是新中国第一部关于冲突法的单行法规,在我国国际私法(冲突法)的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从有限理性和自由裁量权来看,《法律适用法》在立法上具有重大的突破,采取了开放式的立法形式,确立了最密切联系原则的补充性质,强调了弱者权利的保护,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但其也存在需要完善的地方,没有将最密切联系原则上升为基本原则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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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有限理性 自由裁量权 《法律适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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