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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及格”与“得高分”在法律上的区别
作者姓名:喻中
作者单位:重庆行政学院教授
摘    要:2004年12月15日,《人民日报》报道了两起因“见死不救”酿成的悲剧:11月12日晚,海南发生车祸,万宁市人民医院的急救医生到达现场后,只简单地察看了一下情况,未作任何救援措施就返回急救车上,致使伤者失血过多,两小时后死亡。5月19日下午,吉林省乾安县某村80余名群众去县政府上访,在县政府二楼被四五名工作人员阻止发生拥挤,16岁的少年陶汉武意外跌倒昏迷,县政府工作人员没有给予及时的救助,耽搁半小时后,陶汉武经抢救无效死亡。

关 键 词:政府工作人员  法律  高分  《人民日报》  见死不救  人民医院  急救车  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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