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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证机关能否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律思考
作者姓名:邓晓霞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学院99级研究生
摘    要:2000年8月河南省新野县法院行政庭受理了原告刘顺宝诉河南省新野县公证处违法公证一案,并于2000年12月20日作出一审判决宣告河南省新野县公证处(2000)新证民字第55号公证书为无效公证。一审宣判后新野县公证处不服.以公证行为不属行政案件受案范围为由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被南阳市中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关 键 词:公证处  上诉  公证机关  一审  裁定  公证书  原告  新野县  南阳市  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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