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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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今年选拔干部有新举措 为了加强对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逐步提高干部人事工作民主、公开、竞争的程度,从2001年起,我们党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工作中着重推行以下措施: 一是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在规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推荐;拟任人选要在本单位、本部门进行民意测验,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不能提拔任用;对在年度考核、届中届末考察中,民主评议不称职票达半数以上的领导干部,应免去其现职。 二是地(市)、县(市)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的拟任人选,逐步做到分别由省(区、市)、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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